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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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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刻不容缓
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入发展,为了刺激国内经济的实现高质量发展,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掀起了一股保护民营企业家的热潮。在政治方面,国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支持,为其提供融资、税收、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支持,以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同时,政府还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在法律方面,中国法律人更应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权益保障,这不仅让我想到多年前一起保障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
蓬莱市民营企业家谭某某兼任蓬莱市登州街道办事处某社区党委副书记,2016年4月29日15时许,谭某在社区办公室工作时,因工作问题与该村村民邹某发生口角,该村民对谭某某进行辱骂和推搡,整个过程中,谭某某并没有出手反击,且有现场证人可以作证。谭某某面对该村民的恶意谩骂与出手推搡,并没有出手反击,选择忍耐,试图通过文明的方式化解纠纷,后被本村村民拉开。邹某随即去蓬莱市人民医院治疗,病历显示,邹某鼻骨粉碎性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2016年9月22日,谭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蓬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在烟台市第二看守所,蓬莱市某领导安排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谭某某,希望认罪,马上办理取保候审,被拒绝,同年10月5日,被蓬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曲律师和谭某某及家属充分协商,并咨询若干专家的意见,认为邹某是陈旧性鼻骨粉碎性骨折,并相信村民的证人证言可以证明谭某某并没有动手还击,在这样的信念下,当事人与律师立即向蓬莱市公安局递交了申请,要求对邹某的伤性重新鉴定,然而,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蓬莱市公安局一直不向烟台市公安局移送相关材料和申请,按照《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的规定,应当允许重新鉴定,以辨真伪,由于迟迟无法得到烟台公安局的重新鉴定,当事人曾经去检察机关反应情况,2016年11月14日,蓬莱市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将案件移送蓬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律师陪同当事人去检察院接受讯问,检察官也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因证据不足,本案于2016年12月28日、2017年3月15日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于2017年4月15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5月27日,蓬莱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蓬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7月4日,由当事人申请,蓬莱市检察院委托,北京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邹茉伤情作出重新鉴定,鉴定结论为邹某鼻骨新鲜、粉碎性骨折的依据不足,认定伤情构成轻伤二级依据不足。
2017年9月5日,蓬莱市检察院决定对谭某某不起诉。
谭某某虽然洗刷了清白,但因种种原因,并没有申请国家赔偿。
此案如此简单,却让谭某某白白受到了十余天的羁押,慎捕少捕才符合法治精神,这个案件给谭某某的精神造成伤害,同时,也波及到了家庭和企业,那段时间,企业经营受到了很大影响。
这个案件有二个奇特的地方,一是,仅有伤情鉴定,没有证人证明系谭某某伤害的前提下,就对当事人刑事拘留。二是,当事人申请上级公安机关重新鉴定,按照规定应当允许,却迟迟不移送材料,造成上级公安机关无法重新鉴定。其中原因,作为律师不得而知。
此案特别感谢蓬莱市检察院,冲突阻力,勇敢地委托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还原了事情真相,也给了当事人洗清冤案的机会。
保护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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